時間:2020-04-05 20:23:14
一、房屋買賣合同與被收購方簽合理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是由賣方與買方簽訂的,如果被收購方是買方的,可以與被收購方簽訂買賣合同。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況有哪些
1、房產、地產分別轉讓的合同無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必須同時轉讓。
2、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的合同無效。房屋屬于不動產,以等級而非交付為生效要件。
3、產權主體有問題的合同無效。房屋出賣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
4、侵犯優先購買權的合同無效。房屋買賣中,共有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5、單位違反規定購房的合同無效。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部的購買或變向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如有特殊情況,需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準。
6、在買賣中存在欺詐行為的或是顯失公平的無效。
7、若是非法轉讓的,則合同無效。
另外,商品房預售違法,侵犯優先購買權,房屋與土地分開轉讓,買賣權屬有爭議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房屋買賣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房屋的買賣合同無效;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買受人無法取得房屋的,買賣合同無效。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是由賣方與買方簽訂的,如果被收購方是買方的,可以與被收購方簽訂買賣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天津律師網進行法律咨詢。